关于采集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信息的重要通知
尊敬的医保患者朋友:
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改革的统一部署,遵照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要求, 2007年7月1日起,凡是在本市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,必须通过 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中手册编码等个人信息,将已发生的医疗费用等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上传到北京市各区县、社保所等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部门,通过 电子审核后,方可报销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。因此,准确、及时采集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中手册编码等个人信息,对您今后能否顺利报销门诊医疗费用至关重要。
为了不影响您今后门诊医疗费用报销,请您从即日起,积极配合医院做好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中手册编码等个人信息采集工作。具体办法:
一、尚未办理“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健康卡”的医保人员,请您务必在本次就诊前,持个人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到我院门诊一楼大厅“办卡处”办理“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健康卡”并录入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个人信息。
二、已办理过“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健康卡”的医保人员,可在本次就诊前或就诊后,持个人“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健康卡”及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到我院门诊一楼大厅“办卡处”,补录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个人信息。
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
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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